各二级学院(部)、专业教师:
为持续提升学院科研工作总体水平,形成以科研促发展的良好态势,激发二级学院(部)及教师科研工作动力,扎实推进各专业新质生产力的孵化及应用, 促进学院整体教学、科研工作形成高质量发展态势,科研与国际交流处现针对二级学院(部)及专业教师发布科研工作考核通知,并制定以下考核管理办法:
一、科研工作考核内容
(一)教学公开课程
1.依据学院基础性品质课程建设的规划要求,各二级学院每学期需上报公开课数量,不低于应开课总数的 20%(注:开课清单以实际上报给教务处的为准)。公开课程开展评比效果,将于每学期末进行全院排名公示,结合评分细则表实际得分和二级院长、评委的文字反馈为综合参照要素,最终将课程划定为良好、合格、不合格三个标准。
(二)科研项目立项申报研究
教师个人或团队申报的校级以上级别项目研究,除了应自主及时关注天津传媒学院官网通知外,可将已申报立项情况及时报备至科研与国际交流处。学院鼓励教师形成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的交叉研究。
1. 纵向项目:每学年各二级学院(部)或专业教师,获批纵向项目立项 1 项(负责人或成员均可),可与其他高校教师联合研究,但应在各项文件中署名为天津传媒学院教师。以两校科研统一标准化管理为原则,依据《天津传媒学院科研项目资助及成果奖励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家级、省部级、局级项目的重点立项项目和一般立项项目,按照级别将分别资助奖励 X 元。由学校自筹经费立项的项目不再给予奖励资助。
2. 横向项目:每学年各二级学院(部)获批横向项目立项 2 项,合同签约应署名天津传媒学院。横向项目均应有经费资助拨款到天津传媒学院账户,具体申报立项及管理办法详询科研与国际交流处。
3. 校级项目:每个二级学院(部)获批立项 3 项以上。鼓励以团队形式申报, 针对各二级学院(部)亟待解决的问题和难点等开展实证性研究。校级科研项目的重点立项项目,每个资助 3000 元,一般项目资助 1000 元。
项目资助经费应由项目负责人按照实际任务分工,统筹分配安排。
(三)学术论文发表、自编教材和专著出版
1. 各二级学院每年在《北京教育》3 月增刊的投稿数量在 3 篇以上,具体要求详见组稿通知。
2. 教师个人如发表核心期刊学术论文,依据《天津传媒学院科研项目资助及成果奖励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A类论文将获得 x 元/每篇的奖励,B类论文将获得 x 元/每篇的奖励。C类论文不作奖励。各类别论文的认定办法可详询科研与国际交流处,但署名应为天津传媒学院教师。
3. 自 2024 年(含)起,出版自编教材或专著(含修订后再版),以 3 年为一个考核周期。出版内容应以学院当前设置的各专业方向为准。作者为多人的,需
署名前三。推荐以天津传媒学院作为独立完成者或第一单位正式出版的自编教材或专著。
(四)北音大讲堂和学术论坛
1. 各二级学院(部)每学期申报、组织北音大讲堂在 2 次(含)以上。依据
《北京现代音乐研修学院“北音大讲堂”学术讲座申报及审批管理条例》(2023 修订版),以申请材料在科研与国际交流处做好存档管理的为准。
2. 各二级学院(部)每两年举办 1 次国家级学术论坛,应署名与天津传媒学院联合,同时在科研与国际交流处做好相应报备。
(五)校本“一门好课”建设和“双一流”建设
1.每学年,各二级学院(部)申报校本“一门好课”建设数量不低于 3 门(含) 课程。课程建设期,直属领导应做好听查课、提出优化建议等。每学年,经科研与国际交流处组织专家评审通过验收的课程数量不低于 2 门(含)。
2、各二级学院(部)具备校本“双一流”建设基本条件的须积极申报,紧跟学术前沿,夯实专业教学综合实力,不断扩大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科研工作考核办法及管理
(一)考核对象:各二级学院(部)及专业教师
(二)以上各项考核内容,科研与国际交流处将于每学年进行一次全院排名, 并将结果予以公示。排名前三的二级学院(部)将一次性奖励经费x 元,排名靠前的专业教师除获得不等额奖励经费外,还将优先考虑职称晋升、评优等。对排名靠后且未达标的二级学院、专业教师提出警示,连续两年考核未达标的教师将给予降级或解聘。
(三)以上各项考核内容,将持续与绩效工资挂钩。
本考核办法最终解释权,由科研与国际交流处所有,自 2024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
北京现代音乐研修学院科研处与国际交流处
2024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