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FranCais | 网上报名 | 返回北音网首页 | 网站导航

信息分类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云景南大街68号 邮编:101121 乘车路线(图)

招生办电话:010-60528885、60527838

对外合作电话:010-60526214

传真:81532440

招生办邮箱:cma_zhaoban@163.com 人事处邮箱:cmi0001@163.com

院办邮箱:cmayb@163.com

员工守则

  一、教师

  1、爱国爱校,遵纪守法。不但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还要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课、下课,不擅自缺课,不私自调课。

  2、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忠诚于教育事业,尽职尽责,甘为人梯。致力学科研究,坚持教学与科研的统一,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尊重领导,顾全大局。服从学院安排,积极参加学校的活动。

  4、热爱学生,诲人不倦。关心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对待学生的态度要一视同仁,不讽刺挖苦学生。

  5、因材施教,讲究方法。认真研究学生的特点,发现学生的长处,选择适当的方式方法。

  6、以身作则,为人师表。遵守社会公德,服饰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作风正派,严于律己,言传身教,办事公正。

  7、诚信自律,婉拒赂遺。以律己利人为本,不得接受学生及家长馈赠。

  二、班主任

  1、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做好学院与学生之间的上传下达工作,自觉维护学院利益。

  2、尊重、爱护学生,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3、对待学生公平、公正,一视同仁,尊重学生的人格。

  4、充分了解学生,但不能利用学生办私事,或让学生家长帮忙办事。

  5、与家长经常沟通,及时反馈学生在校的表现。争取家长的配合,共同做好对学生的教育工作;

  6、用真诚和爱心为人处事,以诚待人,宽则得众;

  7、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与系乃至院领导汇报,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引诱或暗示学生采用围堵院长、罢课、静坐滋事等过激言行,扩大事态。

  三、行政后勤人员

  1、热爱学院、尽忠职守,服从领导,保守业务秘密;

  2、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及工作守则,服从管理;

  3、热爱本职工作,对自己的工作职责负全责,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及工作效率;

  4、员工之间通力合作,互相配合,树立集体奋斗的良好风尚,不得相互拆台或搬弄事非;

  5、爱护学校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6、工作时间不怠慢拖延,不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7、保持环境整洁,注意仪表、仪容,自觉维护学校形象。

  四、教师职业认知

  1、高校教师的职责(功能)

  。学生美好心灵的塑造者(教育功能)

  。知识经验的传授者(传授功能)

  。学生心目中的楷模(为人师表)

  。学生活动的指导者(组织者功能)

  。有关学科领域的专家(科学家功能)

  。学生身心健康的保健员(医生功能)

  2、优秀教师的特征

  。学识与能力:智慧、广博、方法好、有趣味

  。性情与人格:随和、开朗、活泼、有多方面兴趣

  。品德和工作态度:公正、负责、民主、认真、道德、守信用

  3、高校教师的工作特点

  。教学、科研和育人三位一体

  。智力性与创造性相结合

  。传递信息与生产信息的统一

  。个别劳动与群体劳动相结合

  。自觉性与奉献性相结合

  4、名人语录

  (1)俄国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

  我们的工作对象是正在形成中的个性的最细腻的精神领域,即智慧、感情、意志、信念、自我意识。这些领域也只能用同样的东西即智慧、感情、意志、信念、自我意识去影响。

  (2)美国教育心理学家吉诺特(Dr.Hain.G.Ginott)谈教师:

  。教学的成功与失败,我是决定的因素;

  。身为教师,我具有极大的“力量”;

  。我个人采取的方法和情绪,可以让学生愉快与悲惨;

  。可以是启发学生灵感的媒介,也可能是制造痛苦的工具;

  。我可以让学生开心,也可以让学生丢脸;

  。我能伤人,也可以救人;

  。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一场危机的恶化或解除,学生是否受到感化,全部决定在我。

  五、教师道德行为规范

  1、 教师言表风纪的道德要求

  (1) 教师的语言要求:

  。语言要规范;

  。语言要精练;

  。语言要准确;

  。语言要生动;

  。语言要纯洁。

  (2)教师的仪表要求:

  。教师的仪容。教师在教书育人过程中应注意视觉形象塑造,要情绪饱满、朝气蓬勃、光彩焕发、积极向上。

  。教师的服饰。首先,要做到衣着整齐清洁、饰物典雅大方;其次,教师的衣着要美观朴素,不要稀奇古怪,艳丽花哨。

  。教师的举止。教师在教书育人和日常生活中都要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止,做到谦虚礼貌、不卑不亢,不能粗野无礼、蛮横放任。

  (3)教师的风度要求:

  。教师要“稳重”;

  。教师要“可亲”;

  。教师要“有识”。

  2、二十四不准

  (1)所有专职教师不准在与我院课程设置相似的同类学校兼职同类课程;

  (2)所有专、兼职教师任何时间都不准为已在我院退学的学生授课;

  (3)不准私自给在校学生有偿补课和进行有偿家教;

  (4)不准私自将非本校学生(包括本校已毕业学生)带入琴房和院内所有授课场所;

  (5)不准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6)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接受学生及家长宴请;

  (7)不准在上班和午休时间饮酒;

  (8)不准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和玩游戏;

  (9)不准在课堂抽烟和使用通讯工具;

  (10)不准讽刺、挖苦、羞辱学生和家长;

  (11)不准公开排列学生成绩名次及按成绩排座次;

  (12)不准擅自串课、停课、随意放假;

  (13)不准消极怠工和在工作中掺杂使假;

  (14)不准无教案上课和无故不完成教学任务;

  (15)不准在与同事、学生以及家长的交流中使用污秽语言;

  (16)不准以任何理由煽动、挑唆、指使学生与各级领导和各级职能部门公开或不公开的对抗,应积极主动化解矛盾;

  (17)不准瞒报、隐匿各类突发事件,应及时主动向主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汇报;

  (18)不准拉帮结派和搞小团体主义;

  (19)不准制造、传播各类谣言和“小道消息”;

  (20)不准散布各种不利于团结的言论和信息;

  (21)不准直接或间接透露我院教育、教学管理和招生等项工作的相关信息;

  (22)不准直接或间接为其他院校招生;

  (23)不准直接或间接动员我院学生转学或退学;

  (24)不准参加各级政府严令禁止的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