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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型艺术人才,鼓励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的学生,按照我院学生奖学金评定有关规定,参照往年奖学金评比情况,现提出以下评定办法:
一、评定的原则
民主推荐 师生认同 人品为重 品学兼优
二、评定的比例
获奖者占全体参评在校老生(毕业生除外)总数的3%。其中一等奖占获奖人数的20%,二等奖占30%,三等奖占50%。优秀学生干部占学生干部的5%。
三、评定等级及奖励标准
奖学金分别设一、二、三等奖。
一等奖学金600元
二等奖学金400元
三等奖学金300元
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奖励200元。
四、奖学金参评条件
1、奖学金评定条件由品德操行分数和学业分数两部分组成。
2、奖学金等级要求
(1)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品德操行分数和各科成绩平均分数9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2)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品德操行分数90分以上,各科成绩平均分数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3)三等奖学金获得者品德操行分数90分以上,各科成绩平均分数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3、品德操行成绩实行一票否决,本学年受到纪律处分的取消奖学金评定资格。
4、奖学金品德操行考核内容由五个部分组成,满分100分。
(1)政治思想(20分)
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法规,严格遵守社会公德交通规则。
(2)学习行为(30分)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生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3)纪律行为(20)
严格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吸烟、不酗酒、不赌博、不打架。
(4)礼仪修养(20)
言谈举止有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不讲脏话。着装得体,不穿奇装异服,不染怪发。
(5)卫生行为(10)
讲究个人卫生,认真做好班级、宿舍的值日和保洁工作,积极参加学院班级组织的义务劳动。不乱仍果皮废纸、不随地吐痰等,保持环境卫生。
五、奖学金评定流程
1、班评:由班主任提名,学生讨论通过;
2、系审:由班主任上报系教育主任,经审查合格上报学生处;
3、处核:由学生处、教务处审核通过上报学院;
4、院批:经院长批准实施。
六、符合以下条件者给予加分
1、学生会干部、班长、团支书加德育分2分;
2、班委、团委加1分;
3、获得国家级比赛金奖一次加5分,银奖加4分,铜奖加3分。省市级金奖加3分,银奖加2分,铜奖加1分。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优活动
1、违反校规校纪或年度内受警告以上处分者;
2、违反考试纪律、考查课不及格者(不含补考);
3、病、事假累计超过六周以上者(含六周);
4、在校学习时间不足八个月者。